各设区市团委、科协、教育局、学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社会事业局,省直机关团工委,省教育团工委,各直属高校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和团中央工作部署,助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团省委、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社科院、省学联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六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就大赛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3年2月—6月
二、组织机构
设立竞赛组织协调委员会,负责竞赛协调、组织、领导工作。设立竞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各参赛高校要组成由本校主管领导牵头,团委、学工、教务、科研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做好竞赛组织的有关工作。
三、参赛对象
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省内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以及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四、作品要求及审查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作品,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的申报单位。
2.申报学校要做好作品自查,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作品参赛资格,该学校不得补报作品。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或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等严重违规行为的作品,除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外,同时取消该学校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取消该学校下届参赛资格。
3.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2023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已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省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全省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5.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和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参赛学生须在作品申报书封面相应作品类别中划“√”。
6.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7.参赛作品必须于申报前将作品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校内官方网站主页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将公示截图随作品一同报送。多个学校学生合作申报的项目,须注明学生、学校信息并在学生所在学校均进行公示。
8.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作品申报书相应栏目须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签章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作品完成全省竞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9.每所专科学校选送参加全省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少于5件,每所本科学校选送参加全省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少于15件,每位学生限报1件作品。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如研究生作品数超过比例要求,违反规定的,取消该校所有研究生作品参赛资格且不得补报,但如学校只招收研究生的,或只有1件作品参加全省竞赛的,不受作品比例限制。参赛作品须经过本校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校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各高校上报时需对本校参赛作品按推荐顺序进行排序,并按参赛作品排序填写作品汇总表(见附件3)。各高校选送作品数量将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依据。
10.组织协调委员会配套举办“红色专项”活动和“黑科技”专项活动。“红色专项”活动鼓励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感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伟大成就,形成有真情实感的心得体会、有理论深度的调研报告、感染力强的视频作品等实践成果(见附件5);“黑科技”专项活动鼓励学生提出和论证充满想象力、创造力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见附件8)。“红色专项”活动和“黑科技”专项活动独立评审。
五、评审与奖励
1.评审原则。评审过程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2.评审方式。各高校自行组织评委对作品进行初评,组委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资格审查和初审,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终审并提出奖励名单。评审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对参赛作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大赛设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两种类别对学生作品进行评比,两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各等奖的获奖比例与其进入终审的比例基本一致。
3.奖励方式。竞赛按三类作品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授予荣誉证书。
六、评审程序
1.预赛(2-3月)。各高校组织本校选拔,于4月15日前按要求将本校作品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四份及作品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福建农林大学团委,寄出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同时以学校为单位将参赛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邮箱(fafu_16tiaozhanbei@163.com)。组委会将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审查参赛资格和作品形式,对不符合以上参赛资格和要求的作品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学校。
2.复赛(4月下旬)。评委会对作品进行复审,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决赛,并向各有关高校下发终审决赛通知及其他有关技术性规范要求。
3.决赛(5月中旬)。评委会通过相应评审环节,评出比赛奖项和名次。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1.深入组织发动。各学校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好参赛组织、指导和校级初评工作。各校团委要出台激励学生创新政策,联合教务、科研等部门举办校级赛事,突出竞赛的学术性、科技性和普遍性,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校、省、全国的三级赛制。校级竞赛阶段,要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完善保障政策、运用媒体手段等方式,发布竞赛消息,接受学生咨询,进行广泛动员,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要坚决杜绝以学校科研项目冒充学生作品的现象,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未进入省级竞赛的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有条件的高校可对重点项目在经费上给予支持。
2.完善培养机制。各高校要坚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各高校团委要建立直属的专门组织或社团,负责学生科技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长期规划,保证活动的经常性开展。有条件的高校可设立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基金,制定学生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设立指导教师人才库,将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尝试建立参赛作品转化服务机制,争取本地各类科技园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等支持,为参赛和获奖项目的转化提供服务,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市场、资本等方面实现更加紧密、有效结合。
3.加大宣传力度。各高校要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使“挑战杯”的品牌在高校中和社会上产生更为广泛、深远的影响。要注重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要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高校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八、联系方式
1.团省委联系人: 谢国富、洪浪豪
电话及传真:0591-8753141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3号中庚青年广场1101室
邮编:350001
2.福建农林大学团委联系人:江文韬
电话:0591-83789297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校团委
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fafu_16tiaozhanbei@163.com
3.请各参赛高校团委安排一名具体负责同志加入QQ群:535723074,以便发布通知并讨论竞赛事宜。
4.请关注福建省学联官方微信公众号,组委会将实时推送赛事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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