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驻项目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教职工、校友、退役创业学生、乡村振兴致富创业带头人等符合学校相关创新创业基地资质的服务对象。
(二)入驻条件
1、项目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无知识产权纠纷;创业类项目须具有一定的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
2、鼓励支持与我校学科专业紧密相关的、科技含量较高的创新创业项目入驻。
3、鼓励支持先进技术类、智能类、创意类、互联网+、大数据等类型的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入驻。
4、鼓励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等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入驻。
5、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组队申报;鼓励以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教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学生转化教师成果项目团队入驻。
6、为创业项目能够持续有效发展,特别鼓励以企业提供市场平台、教师提供指导、学生主要管理的“企师生”项目共创。
7、项目负责人是学校创新创业协会会员或近年来在省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