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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3-02-27    浏览次数: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负责组织学校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教学计划制订、教学运行与管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教学建设与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等的日常工作,严格落实“把管理摆在首位”的工作要求,打造民办高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具体职责如下:

1. 负责制订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各项教学基本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等)规划、相关的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制订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负责制订和实施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实验实习(实训)大纲、考核大纲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和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工作。

4. 负责对各教学单位开展教学管理业务的指导工作,积极组织教师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通过以赛促教的方式,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5. 负责组织教学运行、考试考务和学生的学籍与成绩管理工作。

6. 负责全校实训室建设和实践教学的管理工作,协同对外合作部开展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7. 负责教材建设和教材选用等工作。

8. 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9. 负责教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10. 协助招生处、对外合作部、学工部和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完成招生、就业、入学、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11. 做好学校升格本科的相关工作。

12. 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教学项目评审、组考、 成绩管理、教材建设与选用、毕业证等方面的廉政风险。

13. 引领全体教师信息化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14.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