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
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
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2017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高校尽快通知已到期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学校应从严审核把关。今后,我厅将适时启动对所有超期未结题项目的清理工作。
三、省重点建设高校承担的项目由学校组织审核结题,其他高校承担的项目由我厅组织审核结题。此次采取纸质方式结题,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
四、各有关高校应及时向我厅科技处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高校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1.省重点建设高校于11月24日前报送学校组织结题情况的函件(加盖公章)、通过审核项目的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和佐证材料、项目结题汇总表(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2.其他高校于11月20日前报送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和佐证材料、项目结题汇总表(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联系人:吴舒伟,电话:0591-87091238,电子邮箱:jytkjc@fjedu.gov.cn。
附件:1.2017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
结题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主动公开)
闽教办科[2017]13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附件1:结题汇总表.xls
附件2:结题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