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科〔2017〕30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教育系统服务我省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和全省高校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会精神,大力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现将《福建教育系统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实施中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及时报送我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4月19日
福建教育系统服务我省创新驱动
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和全省高校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会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人才发展为根本,全面加强高校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协同发挥作用,汇聚和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构建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承接一批重大项目,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为推动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的人才、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更加灵活高效,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迈上新台阶,2011协同创新中心、高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整体推进,涌现出一批重大创新成果,高校原始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不断积累支撑产业升级、引领未来发展的先进科技储备。
----创新人才培养开创新局面。“两个一流”建设、普通高校转型发展、现代职业院校提升等工程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创新内生动力和活力充分激发,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竞相涌现,为创新驱动持续提供原动力。
----高层次人才团队加速集聚。高校科研人才引进、培养、流动、评价和激励机制更加科学合理,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力度不断加大,汇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团队,成为全国高端人才的重要聚集地。
----科技成果转化率显著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机制更加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更加到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主动性明显增强、效益大幅提高。
----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高校创新创业平台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创新创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有利于合作创新的凝聚机制更加完善,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理念深入人心,尊重人才、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蔚然成风。
二、重点任务
(一)乘势而上,全面提升高校创新能力
1.加快构建激励创新的制度体系。围绕推进高校科研领域简政放权、改革创新,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梳理细化国家和省里出台的一系列科研政策法规,特别是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简称《高校科技创新20条》),实施《高校科技创新20条》落地工程。加强对高校领导干部和科技、财务管理人员的统筹指导和培训,提升高校科技创新管理能力,指导高校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强化高校主体责任和使命意识,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引导高校对全省高校科技工作者进行系统的宣传培训,让《高校科技创新20条》入耳入脑入心,最大程度发挥政策红利效应。创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高校创新“福建经验”。
2.协力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适应大科学时代创新活动特点,发挥大平台吸引和凝聚国内外优秀人才、造就协同创新的领军人才和团队、实现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突破、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深度融合打造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持续增强承接重大项目的能力,推动产出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引领产业变革的前沿科技,组建一批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学科交叉融合、创新队伍集聚的科技创新平台,争取更多国家级平台在我省落地。支持高校借助境外资源和人才优势,共建联合科研平台,开展高水平科研合作与交流,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影响力的创新人才。深化协同创新,推动“2011计划”取得重大突破。建设一批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福建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建设一批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形成具有福建特色和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重要思想库、智囊团和创新源。
3.着重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聚焦长远发展加强基础研究前瞻布局,支持高校围绕重点产业关键、共性问题开展基础前沿和战略高技术研究,加快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为产业技术进步积累原创资源。面向科学前沿加强原始创新,强化支撑重大技术突破的源头储备,支持在重点领域开展“非共识”创新项目研究。加大对我省高校基础研究的扶持力度,实施自然科学基金高校联合资助项目,组织各有关高校共同参与出资,鼓励并吸引更多高校科研人员参与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原始创新能力。
(二)多翼齐飞,拓展创新人才培养新局面
4.全面推进“两个一流”建设。高等学校是第一资源和第一生产力的汇聚点,又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内在动力源,这三者的汇聚体现了高等学校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激发高校创新动力,增强高校服务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行业产业需求的能力,成为知识发现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和培养优秀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原动力。实施“一流大学”建设计划,全面提升高校办学综合实力,推动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前列,冲击世界一流水平。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瞄准国际国内一流水平,重点支持一批优势学科率先建成高峰学科,巩固提升一批潜力学科形成高原学科,持续支持一批建设目标明确、对接社会需求的亟需学科,形成布局合理、高峰凸显、高原崛起的学科结构,支撑一流学科建设。
5.大力推进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打造福建产业升级版的重大部署,探索普通本科转型发展,推动其真正转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和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上来,为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添动力。全面启动示范性应用型高校建设、应用型本科专业群建设、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应用型特色学科建设的“四位一体”福建普通本科高校的转型发展试点工作,打造一批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先进技术转移、应用特色鲜明的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本科专业群、特色专业和应用型学科。
6.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围绕福建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加快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升职业院校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实施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办学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服务能力强、办学水平高的职业院校,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大幅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对产业发展的贡献度。实行专业设置“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引导职业院校设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鼓励类产业相关专业,减少或取消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构建与产业相匹配的专业结构。实施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工程,推动职业院校围绕区域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建设适应中国制造2025及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特色鲜明的专业群。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建立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打通企业技术工人的学历提升通道,实现高效、精准的职业教育人才供给。
7.持续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切实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推动高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完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试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实施弹性学制,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基地),支持高校成立创新创业学院、协会、俱乐部等社团,设立创新创业教育基金。举办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办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建立省、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
8.全面推动对外交流合作。面向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吸引一批世界一流高校和教育机构、研究机构与我省高校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形成一批国际化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推动我省高校和职业院校与中国企业共同走去,共建一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人文交流基地。鼓励学校引进一批台湾高水平专业科技类课程、教材、标准,多渠道吸引台湾优秀教师、科研人员来闽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
(三)引育并举,汇聚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
9.积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采取“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的精准引才模式,积极引进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的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创新研发“新引擎”。支持高校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着力提高引才的匹配度和精准度,做到量岗而引、尽才而用。依托国家和省各类引智平台,吸引高水平海外留学归国人才和国内知名专家来闽培养和指导研究生,吸引国内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从事博士后研究。继续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三项计划”、“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强化对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和服务工作。
10.大力培育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围绕促进青年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改革青年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梯队与结构,增强创新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动力。完善高校青年教师选聘和培训制度,支持高校成立教师发展中心,改进培训模式,加大高校青年人才创新能力培养力度。鼓励支持高校青年人才申报各类人才计划项目。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持续培育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推进科教融合、校企联合,以高水平科研和产业实践为支撑,培养一批跨学科、复合型、懂技术的青年创新人才。加大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培养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博士后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11.完善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围绕建立灵活高效的人才发展模式,深入实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实行一定数量高层次人才专用编制,专编专用、人退编收。逐步探索高校不纳入编制管理,推动高校更加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增量和存量并重,健全完善“非升即转、非升即走”的合同聘任及退出机制,激活人才队伍创新活力。积极为各类优秀创新人才在岗位聘任、工作条件、考核评价和生活待遇等方面创造灵活便利的条件,为优秀创新人才成长提供更好的平台。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实行职称直聘办法。
12.构建创新导向的人才评价制度。转变人才评价导向,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改革人才评价机制。对科技创新人才,按照其从事的基础研究、应用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等不同类别,分类制定评价标准。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按照其学术成果价值和对社会发展贡献,科学制定评价体系。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评价周期。评价重点从研究成果数量转向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对公益性研究强化国家目标和社会责任方面评价。
(四)放管结合,加快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13.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支持机制。围绕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推动高校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机制,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的程序与规则,确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机构和职能,切实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权,明确成果所有权,扩大职务发明人收益。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机制,引导资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破解制约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瓶颈问题。
14.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机制。推动高校健全科技人员参与收益分配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鼓励高校在政策框架内,根据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中科技人员的贡献,科学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分配方案和量化规则,充分保障科技人员的收益权,激励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人员长期激励机制,注重个人激励与团队激励相结合、数量激励向质量激励转变,创新收益与创新贡献相协调。推动高校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机制,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业绩突出的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人事管理制度,指导高校根据政策法规和学校实际,制定科技人员在岗兼职、离岗创业和返岗任职办法。
15.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专业化服务体系。支持高校建立技术成果转化中心或独立转化机构,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行专业化运作与经营。制定有效激励机制,打通高校科技转化人员晋升通道,设置从事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的专职岗位,鼓励科技人员进入技术转移领域。培养和引进既善经营、又懂技术,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复合型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建立高校科技经纪人制度。搭建省级技术转化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高校信息平台共享互通并向社会开放,提高技术信息交互速度,扩大技术信息交互范围,形成技术成果转化服务链,提高我省高校科研成果转移效率和服务产业效益。
(五)优化环境,为高校创新创业保驾护航
16.发挥国家大学科技园支撑作用。注重国家大学科技园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等方面的支撑和服务作用,支持高校加快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汇聚学科、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的优势,筑巢引凤引入高新技术企业,为高校创新创业注入发展新源泉。加强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的良性互动,让高校创新创业活动与企业实现零距离接触,互相促进、实现共赢。支持高校以优势学科为依托建设和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对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吸引集聚优秀人才到园区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7.优化高校创新创业氛围。加强对高校重大科技成果、杰出科技人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事例的宣传,大力培育鼓励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创业文化。保障科研人员的学术自由,建立科研试错容错纠错机制,增强敢为人先、勇于冒尖、大胆质疑的创新自信,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崇尚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强化高校科研人员协同、合作意识,培育团队精神,鼓励支持骨干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加强科学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指导高校落实学风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学风建设工作机制,严肃惩处学术不端行为,优化育人环境和学术氛围。
三、组织领导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研究相关政策措施,认真落实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要成立由分管科研副校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科技、财务、人事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构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创新能力绩效评估体系,充分调动各个群体的创新活力。要结合自身定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推进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大资源投入和条件保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动、全面落实。我厅将加强对高校的统筹指导,交流各高校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发挥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营造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 4月 19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