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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导读(杨应崧)

发布日期:2010-01-18    浏览次数:


 杨应崧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研究课题组组长、教授


    摘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文 件的部署,组织、实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需要认真研读《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准确把握《方案》的关键在于,深入了解《方案》制订的背景,深刻领会《方案》制订的指导思想,全面理解《方案》的设计思路,充分认识《方案》的主要特点。

    关键词:高职院校  评估方案  背景  指导思想  设计思路  特点

    2008 日颁发的《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标志着我国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跨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众所周知,在评估中,《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犹如工程项目中的设计蓝图,起着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方案的优劣会直接影响到评估的效果。以往的评估实践表明,即使依据同样的方案,由于理念、理解、认识上的偏差,会产生不同的评估效果,甚至是截然不同的效果。所以,在《方案》确定之后,组织有关各方对它认真研读,以深刻地理解、准确地把握《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撰写此文的目的,就是通过一个研制人员的视角,对《方案》做一番解析,以为《方案》的研读和实施提供帮助。

    一、深入了解《方案》制订的背景是准确把握《方案》的前提

    对《方案》制订的背景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有助于站在高职教育发展现实的高度上认识评估的意义、目的、思路和做法,有利于消除不必要的疑虑和担忧,实现新老两个方案的平滑过渡。

    ()全国高职教育的迅猛发展,呼唤《方案》出台

    进入“十一五”时期后,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转入以内涵建设为主的轨道,在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上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为此,教育部于200611月颁发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即教高〔200616号文件(以下简称“16 号文”),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要“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并提出了一系列提高教学质量的原则性、方向性的改革创新要求与重要举措。可以说,教高[2006]16号文件的发布揭开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历史上的崭新一页。相比于当年制订《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水平评估方案》),环境、使命、任务、对象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研究制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新的评估方案,并且尽早组织实施已刻不容缓。

    ()社会各方对评估提出新的期盼,呼唤《方案》出台

    20世纪末,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开始进入超常发展的快车道,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引导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自2004 年起,适时开展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回顾四年多的评估实践,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直接指导以及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精心组织下,评估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在加快院校建设、规范院校管理、增强质量意识、促进教学改革,以及加强宏观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与此同时,在评估实践中也逐渐显现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引起社会各方面的深切关注。引入多元主体、创新评估模式、提高评估实效、增加社会透明度等的呼声日盛一日,直接呼唤着《方案》的早日出台。

     ()四年多的“水平评估”,为《方案》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水平评估”的主要目的是规范院校管理。因此,方案、指标全面具体,还有不少量化指标。这对于许多新建、升格、合并组建的院校来说,无疑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可是,这些年下来,规范管理已经不再是高职教育面临的主要挑战。摆在绝大多数高职院校面前的紧迫课题是怎么样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提升内涵,怎么样服务社会、办出特色、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所以《,方案》要以引导学校抓内涵、抓改革、抓核心竞争能力为主要目的。正是因为目标的变化,《方案》不再提供面面俱到的、教科书式的指标体系,也几乎不设量化指标。这样的设计,是为了引导院校步入“规范——创新——再规范——再创新”的良性轨道。而且,正是四年多的“水平评估”,为《方案》做出这样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高职教育的改革成果,为《方案》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近年来,我国的高职教育不仅发展迅速,而且涌现出了几十所能起引领作用的国家示范性建设院校,评选出了几百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出版了一大批优秀高职教材。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主要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今天,对任何一所高职院校来说,不但有了明确的改革发展方向,而且有了可供学习、效仿的各种类型标杆和榜样,这就为《方案》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二、深刻领会《方案》制订的指导思想是准确把握《方案》的基础

    《方案》制订的指导思想,概括起来是个字:贯彻、推动、形成。

    贯彻,指的是要把贯彻落实16 号文的精神,贯穿于《方案》制订的全过程,体现于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全过程,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推动,指的是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在内涵建设上彰显其类型特色,探索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管理理念和模式,推进院校依法自主办学。

    形成,指的是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育教学评估,在经历了百余年的发展之后,终于明白:一所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最终要依靠院校自己来保证。无独有偶,这一结论和企业质量管理的走向完全吻合。众所共知,现代企业的产品质量,主要依靠企业自身建立完善、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来得到保证。外部监控的主要着力点,是对企业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状态和保障效果的监督与评价。实践证明,依靠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和竞争压力来保证质量,远比“猫捉老鼠”式的外部抽检来得有效,来得长效。因此,今后对高等职业院校进行外部评估的主要作用将是引导学校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而不是代替学校去管理质量。这是制订《方案》的一条重要的方向性原则。

    毫无疑问,评估有很强的导向作用,任何一项评估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也都期望评估产生预期的导向作用。可令人不得不正视的是,评估最终会产生怎样的作用是评估方案、实施过程、参与者理念、素质、能力,以及政策环境、文化传统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并不简单地随方案制订者的主观意志而定。这就要在制订方案时尽可能地考虑到各种现实因素的影响,重在机制探索,讲求实际效果。不能只站在理论研究的层面来讨论诸如“量化指标是多一些好,还是少一些好?”、“评估结论是分多个等级好,还是只分‘通过’和‘暂缓通过’好?”等等这样一些问题。如果期待《方案》产生预期的效果,就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考量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唯其如此“,贯彻、推动、形成”的指导思想才有可能落到实处。

    三、全面理解《方案》的设计思路是准确把握指标内涵的钥匙

    因为评估指标体系是“进行教育测量与评价的工具”,是评估方案指导思想与评估导向的集中体现,必定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值得引起注意的是,准确把握指标体系和指标内涵的先决条件是全面理解《方案》制订的设计思路。离开了总体思路,穷究于细枝末节,希望指标像卡尺那样刻度精细,既不符合在多约束条件下以非线性预测为主的教育评价的特点,又容易诱发“重形式轻内涵”、“重结论轻建设”、“重规范轻创新”等不良倾向的产生。《方案》的设计思路可以用五句话来表达:

    1.16 号文精神为方向。指标体系要突出内涵建设的要求,引导评与被评双方把注意力集中到创新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上来,由此带动师资队伍、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等的建设与改革,并促进管理理念、水平的提高。评估本身也要贯彻16 号文的精神,那就是要“以服务为宗旨”,勇于知难而上、探索创新。

    2.以激发自觉为目的。要摆正评估的位置,以激发学校的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内在要求为主要目的。在经历了规范化的阶段之后,学校完全有能力,也应当去建立适合自身要求与特点的目标、流程、制度、规范、文化和质量保障体系。评估的主要目的,在于诊断其瓶颈所在、寻找深层次的原因、共谋良方与对策。试图制订一个适用于所有高职院校的运行、管理范式,甚至细致到学校应有哪些规章制度、应有哪些文件资料,并且标出每项材料的保存年限,不仅不可能也不需要。“授人以渔,而不是授人以鱼”既是教育的根本宗旨,也应当成为教育评估的宗旨。

    3.以主体要求为标尺。要站在需求方的立场上来设计、理解、把握指标内涵。《方案》设计的一条重要思路是,努力站在“主要利益相关方”———用人单位、学生、教师、主办方、社会、家长等的立场上来审视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而不是习惯性地以“一个教育行家”的眼光来判断其是非。由此,获得了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在咨询中,出现频率很高的一个问题是:“判别‘通过’与‘暂缓通过’的标准怎么设定?”我们的回答是,各省可以结合高职教育的省情与导向自行制定。

    4.以平等互动为途径。要明确评估的目的,摆正专家的位置,承认知识的主观性与相对性,珍视知识冲突的创新意义。现场考察主要通过“深度访谈”的方法,在平等交流的氛围中,以换位思考的真诚态度、激发良性冲突的引导艺术,达到“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办法”的目的。这是评价内涵建设水平的最为简捷有效的方法。

    5.以实际效果为检验。对《方案》的组织实施、指标内涵的把握,是准确还是存在偏差,最终不应当由某个权威或者课题组来下结论。评估产生的实际效果、真实导向和各需求方的评价是最终的检验标准。不过,产生一些偏差并不可怕,尤其是实施这样一个面目一新的《方案》。通过对偏差原因的反思,及时地进行理念、细则、方法等的调整,将会使评估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使评估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四、充分认识《方案》的主要特点是准确实施《方案》的关键

    在一次会议上,有关领导同志把《方案》的特点归结为两个字:“变”与“活”,确实抓住了《方案》的本质特征。

    “变”,指的是把“要我评”变为了“我要评”。《方案》强调评估要以需求方为主体,以主要需求方为主要主体。评估的各个环节都要体现他们的意志、维护他们的权益、吸引他们的参与。通过以需求方为主体的评估,把评估的目标与院校建设的目标、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的目标,以及社会监督的目标融合在一起。在共同的目标之下,各自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做好自己的工作,既不越俎代庖,又同心协力。评估的责任,主要在于“诊断”与“开方”,而不在于下指令、画框框。院校参加评估的责任,主要在总结反思、展示真实的自我,在于“求医问药”。不必担心因为没有了优、良等级,院校就会失去参加评估的热情。

    “活”,指的是《方案》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职院校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法规都要求给各地、各校以充分的管理、办学自主权。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对“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尤其不能脱离当地的实际,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四年多的评估实践告诉我们,不分地域、行业、专业,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评估,看似公平,实际却极不公平,看似利于激励后进,结果却拉大差距。

    现在遇到的问题是,从空间很小到很大,使人一时难以适应,甚至出现无所适从的感觉。都希望对指标和采集平台中一些概念、名词作进一步界定,比如“双师素质”、“专职管理人员”、“专职研究人员”、“专业结构”等等。其实,这些界定完全可以在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框架和指导原则下,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界定,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明晰和完善。

    五、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等实施文件时的注意事项

    对于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等实施文件,应当引起足够重视的是:地方特点、采集平台、逻辑体系和深度访谈。

    首先,各地要用好、用足《方案》提供的空间。应针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和高职教育的实际状况制订有关文件,充分发挥评估的激励、导向作用。

    其次,要花大力气抓好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采集平台是评估信息的主要来源,更是院校激发内在创新活力、实现管理水平跨越式提升的基础,还是教育行政部门提高宏观管理科学性有效性的重要工具。可以说,采集平台建设是否到位,直接决定评估工作的成败。否则“,变”和“活”就都成了空话。

    再次,明晰逻辑体系。《方案》指标体系采用的是“绩效评价”模式,与“CIPP”模式相比,根本的区别在它的逻辑体系。评估要以“诊断”、“开方”为主要目的,就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对院校提供的材料的“查证”上。因此,要建立起“果→因→效”的逻辑体系。具体来说,就是从采集平台展示的结果(显性的或隐性的,发现考察的重点与关键,进而分析、查找其成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平台提供的“全息图像”和深层原因的剖析,对主要评估指标作出价值判断。最后,还要强调一下“深度访谈”。由于事先有采集平台提供数据和信息,现场考察的主要任务变成了探究成因、商讨对策。因此,对学校考察时,一定要以深度访谈为主要的工作方法,一定要改变过去那种以抽证、审核、抽检为主要目的的做法。听课、看课、查阅材料等方法,不是一概不能使用,辐是作为“深度访谈”的辅助手段而灵活地选用。比如,在“说课”(这是深度访谈的一种形式)过程中,可以临时决定到教室听课,或到实训基地看课。

    高质量的深度访谈,要求专家有宽阔的视野、丰富的积累、虚怀若谷的胸怀,还要有交流沟通的技巧与经验。做好深度访谈,要在全面预审状态数据的基础上,选准访谈对象、拟订好访谈提纲。访谈中要注意把握六条原则:一是目标聚焦原则,防止漫无边际的闲聊、神侃;二是分享反思原则,访谈双方都要认识到自身认知的局限性,在共同分享和认真反思中,寻找真谛;三是辩论底线原则,访谈要在相互尊重、平等交流的气氛中进行,不可伤害自尊、以势压人;四是发散收敛原则,不能一味地发散,把一切原因归之于外部,以“无助”、“无能”、“无奈”为结论;五是开放规范原则,不要先为访谈定下许多禁区和戒律,要营造宽松的环境和开放的氛围;六是适度激发原则,要善于引起思考、引起“知识冲突”,避免简单求一致、求共鸣。因此,以深度访谈为主,对专家的要求不是放低了,而是大大地提高了。在制定《实施细则》时,一定要坚持以目标定方法,把足够的空间留给专家。对任何一位专家来说,选择一个教学环节进行现场考察并指出若干不足,都不会是难事。但如果要探究深层的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真知灼见,就必须对高职教育的理念、方向、特点,以及院校的改革思路、现实状况、困难问题等有全面的了解和深入的思考。

    我们并不认为《方案》是十全十美、无懈可击的。但是,在教育部直接指导下制订的《方案》的指导思想是明确的、设计思路是正确的,评估模式和逻辑体系是适应高职教育特点的,所用的方法是服务于评估目标的。所有这一系列的探索都从“需求”的源头开始,都以满足“需求”为根本目标。在研读和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请始终记住:评估是为了让师生得益、院校得益、社会得益。评估是为了得到,而不是为了失去。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 )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

      [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委托“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研究课题组”研究评估试行情况,进一步完善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105 )

      [4]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 )

      [5]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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