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葡萄8883官网AMG >> 就业创业 >> 创业指南 >> 创业政策 >> 正文

【创业政策】福建出台实施意见 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29    浏览次数: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闽人社文〔2020〕91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号)要求,全力做好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图片
一、加大返乡入乡创业政策支持力度



(一)加大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力度。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给予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项目纳入创业资助项目评审,对返乡入乡创业的优秀项目给予3-1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加大返乡入乡创业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其他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申请条件,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到现有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财政贴息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当调降融资担保费率,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探索设立省级返乡入乡创业投资专项引导资金,鼓励县(市、区)与省级基金合作设立子基金,吸引多方社会资本参与,采取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模式,对返乡入乡创业项目给予定向扶持。 


图片
二、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培训质量



(三)大规模开展创业培训。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加强返乡创业重点人群、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培训培育。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教育培训机构积极承担相应创业培训任务。鼓励各地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各类创业培训,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模式,针对不同的创业群体提供相应的培训课程和培训内容。返乡入乡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人不超过12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助。 

  (四)提升创业培训质量。积极探索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与区域产业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根据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特点,开发一批特色专业和示范性培训课程,实施培训下乡“直通车”、农民夜校、远程培训、网络培训,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城乡共享,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便捷度。鼓励各地探索组建由企业家、返乡创业带头人、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组成的创业导师志愿团队,为返乡入乡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指导等服务。 


图片
三、加强返乡入乡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五)大力培养本地人才。发掘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吸引企业家、专家学者、技术技能人才等回乡创业创新,按规定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配套公共服务。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招用的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按规定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审以及各类重点人才选拔培养奖励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专业技术人才以技术投资、入股等方式转让、转化科研成果,帮助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发展。实施高层次人才认定、工科青年人才支持等项目,利用“海外高层次人才福建行”“海归英才八闽行”等引才引智活动,积极引进海外留学人才回乡创业创新。支持承担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组织招募工作的县(市、区),将县(市、区)以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岗位纳入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范围,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实施“师带徒”引凤还巢计划,以“师带徒”结对子的方式,遴选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家)的实用新型成熟项目,孵化一批乡村振兴带动型企业人才。引导各市、县人才驿站吸引青年人才返乡创业,为返乡青年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渠道对接、融资贷款等方面的帮扶。 


图片
四、优化返乡入乡创业服务保障



(六)提升返乡入乡创业服务能力。实施基层公共创业服务经办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基层(含社区、村)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政策宣传、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入户调查、项目信息、培训信息推送等创业服务,可纳入对村和社居的绩效奖补,具体服务内容和奖补办法由县级人社部门制定。鼓励市场化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上述服务。建立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用工需求信息采集制度,提供信息发布,用工指导等服务,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将相关岗位信息发送至当地人社部门,各级人社部门建立健全岗位信息汇集更新机制,依托各级人社部门网站实现岗位信息在线发布和向上归集。 

  (七)加强返乡入乡创业载体服务建设。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各地推广新型孵化模式,整合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等平台,打造综合性返乡入乡创业孵化载体。实施“双创”支撑平台项目,引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承担相关公共服务事务。支持建设一批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创业服务。构建“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体验”多位一体、上下游产业衔接的创业格局,打造“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稳定器”的全产业链孵化体系,力争5-10年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覆盖省内所有县(市、区)。各地可根据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对获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补助。进一步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物流网络体系,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建设一批县级农村电商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运输服务站,降低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八)加强托底服务返乡入乡创业。推进扶贫车间、卫星工厂、返乡入乡小微企业等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保障法定职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积极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对返乡入乡创业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返乡入乡创业失败的劳动者,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 


图片
五、强化组织实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建立返乡入乡创业部门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把返乡入乡创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健全完善调查统计制度,加强动态监测和调查分析。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制度,掌握返乡入乡创业需求,及时化解难题。

  (十)加强引导扶持。各地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合理确定返乡入乡创业工作方向,鼓励发展“一县一品、一乡一业”创业模式,培育“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落实“互联网+返乡入乡创业”,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项目,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开展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进一步提升返乡入乡创业效能。

  (十一)强化示范带动。以省内劳务输出规模较大、返乡入乡创业意愿较强、工作基础和条件相对成熟的县为重点,推出一批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县,各地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示范载体,推动创业创新资源集聚。遴选一批创新性强、适用面广、示范性好的优质返乡入乡创业示范项目,给予跟踪帮扶。 

  (十二)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政策宣传方式,鼓励各地发挥各类社会机构作用,建立多方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分众化、个性化、精细化、精准化宣传。鼓励举办返乡入乡创业大赛、项目展示交流等活动,大力宣传推进返乡入乡创业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创业典型人物,大力弘扬创业创新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带动就业效果好的返乡入乡创业优秀带头人和优秀乡村企业家,加强典型宣传推介,按规定予以表彰。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17日